2016 年 09 月 0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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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重庆市社会工作员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社会工作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重庆市社会工作员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190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6年度重庆市人事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渝人社办〔2016〕17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2016年重庆市社会工作员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10月26日—11月16日。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12月10日   8:30-10:00  《社会工作基础知识》

10:30-12:00  《社会工作实务》

三、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联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社区服务、社区建设等社会服务机构中,直接面向服务对象从事关系调适、矛盾调处、困难救助、能力提升、行为矫治、心理辅导等社会服务的工作人员,并符合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重庆市社会工作员职业水平考试:

㈠高等学校在读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社会工作专业学生,且就读满2年;

㈡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㈢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㈣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社会工作年限是指报名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社会工作及相关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四、社会工作员职业水平考试名称、专业及考试科目代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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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报名程序和要求

社会工作员职业水平考试报名采取网络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登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点击主页上“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或直接进入报名系统(wsbm.cqhrss.gov.cn/jump.htm)。

㈠ 提交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信息。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文件及报名系统中相关帮助文档,在签订诚信承诺书后,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选择自己对应的报考条件和考试类别、专业、科目 (报考人员通过审核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上传(近期免冠<像素160×180>登记照)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考试、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号)。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考前考试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报考信息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报考信息前应确认本人已符合报考条件(只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才能提交信息),报考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后,即认可所填报的报考信息真实且符合报考条件,在考后现场资格审查环节中如发现考生考试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其他违纪舞弊行为,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其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凡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23-86868811、86868821、86868815,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如遇计算机网络技术操作问题请电话咨询:023-86868837、86868838。

㈡ 照片审核。考试管理部门仅对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清晰度、是否为登记照等因素进行审核,并在报考人员最后一次保存报名信息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㈢ 查询照片审核结果。报考人员请于最后一次保存报名信息2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照片审核。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和不完整可按“审核状态”栏的提示及时修改或更换照片,重新上传接受照片审核。

㈣ 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规定时间内(10月26日─11月19日) 登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进行网上缴费,社会工作员职业水平考试的《社会工作基础知识》和《社会工作实务》报名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分别为每人每科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系统中提示的文件“网上支付说明”规定进行。

须开具考试报名考务费收据的报考人员,请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于报名结束后90天内到我中心现场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㈤ 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12月5日至12月10日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不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㈥ 成绩查询及证书办理。考生在考试结束后2个月左右,可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实行网上报名后,不再另发考试成绩通知单,请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点击“人事考试”栏目,查看《职称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证时间表》中的办证时间,按《办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须知》的要求及报考文件规定的相关条件证件(原件)材料,前往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办理资格证书。

㈦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办理证书(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或让他人冒名顶替以及其他严重违纪违规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96号),由发证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该项考试(自发生违纪违规行为之日起按周年计算)。

六、考场设置

社会工作员职业水平考试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置考场,考生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七、教材征订

2016年重庆市社会工作员职业水平考试将使用新版教材,考试指导教材的征订工作由重庆市民政局负责(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民安大道489号,市民政局202室),需要购买新版教材的考生请于11月4日后与市民政局联系,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89188334。

八、其它要求事项

㈠ 为贯彻市委市府关于深入开展职业资格清理的工作要求,经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会同主管部门研究决定,自2017年起不再组织重庆市社会工作员职业水平考试。本次考试是重庆市社会工作员职业水平考试的最后一年。

㈡ 社会工作员职业水平考试设《社会工作基础知识》和《社会工作实务》两个考试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社会工作员职业水平证书(该证书在重庆市范围内有效)。

㈢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计算器),移动电话(手机)等通讯设备,已带入考场座位的要切断电源,并与考试相关的资料及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㈣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考试管理部门收到文件后,应及时转发和宣传,积极做好考生网上报名工作。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10月20日

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kszx.cqhrss.gov.cn/u/kszx/news_6669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