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 09 月 0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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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手离开贵州前 还参加了这个高规格会议

转自:新浪新闻

 

来源:政知见

  原标题:一把手离开贵州前,还参加了这个高规格会议

  上周六(7月15日),重庆贵州两地主官调整很受关注。

  政知见(微信ID:bqzhengzhiju)也非常关注,毕竟刚从贵州出差回来没多久。政知君出差去的这个活动,贵州的党政一把手也都有参加。这是一场高规格会议——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出席的人有:

  •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

  • 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公安部部长郭声琨,

  •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中央政法委委员周强,

  •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中央政法委委员曹建明,

  • 中央政法委委员汪永清、陈文清、张军、王宁、宋丹、黄明,

  • (时任)贵州省委书记陈敏尔、省长孙志刚。

  当然,政知君要说的是这场会的内容,在以大数据知名的贵州,会上达成的一个共识是: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可以防止因证据收集、审查不全面不规范而导致的冤假错案。可能你会好奇:大数据如何防止冤假错案?以后就是机器人办案了?政知君在贵州这几天做了系统了解。

  证据缺失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提到冤假错案,不少人对聂树斌案仍记忆犹新。

  去年12月,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对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改判无罪的主要理由中,有这样一句话:

  “原判据以定案的证据没有形成完整锁链,没有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也没有达到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定罪要求。” 

  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提出,以往的冤假错案往往基于证据规则不统一,证据审查不全面,证据取证不规范等原因,造成一些案子开头错、一路错、错到底。贵州的大数据司法试点,探索利用大数据解决“起点错、跟着错、错到底”的难题。

  贵州在全国率先尝试制定了公检法三家办案的“证据标准指引”系统,运用大数据将要素化、结构化的证据标准嵌入到办案系统中。

  “系统指引司法机关如何正确地收集证据、采信证据和固定证据。”贵阳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丁泽军说,系统主要解决证据有无的问题,对关键要素或证据缺失的案件,由计算机控制禁止进入下一个办案环节,解决“起点错、跟着错、错到底”的难题。

  合理怀疑不排除系统会报警

  在大数据系统中,检察官办案的过程全程数据留痕,系统会提示侦查人员必须排除合理怀疑。

  “如果检察官没有排除合理怀疑,系统会预警。”贵州省检察院检察信息中心主任冯涛说,风险点高的地方可能需要案件退查来补全补强证据,法律适用问题等则可以通过检察官联席会议等方式解决。

  今年3月,贵州省还上线了“证据程序性审查预警模块”,探索大数据在侦查监督工作中的应用。一旦出现预警,检察官会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核查。

  什么样的情况会预警?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公诉部检察官张伟给政知见(微信ID:bqzhengzhiju)举了个例子:系统通过筛查案件的辨认笔录或搜查笔录,发现一个见证人在不同案件中多次出现。这样的情况,系统会预警。

  “我们就会起疑,他有没有可能是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张伟说,“根据法律规定,侦查部门的人不能作为见证人,见证人必须是与本案没有牵连的人。”

  就上述情况而言,检察官核查后,会要求公安机关出具情况说明,一旦发现是非法证据或瑕疵证据的,就需要排除。

  “最后做决定的仍然是检察官”

  传统的工作模式,录入、粘贴等“体力活”耗费检察官过多精力,大数据让司法人员从大量的“体力活”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审查案件的定性、证据的采信、法律的适用等问题。

  2016年2月,贵州获批建设全国第一个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2016年9月,集大数据分析服务系统、大数据司法办案辅助系统、职务犯罪侦查信息系统等系统于一体的“贵州检察大数据应用中心”建成投入使用。

  通过大数据的应用,贵州省将三级检察院历史案件数据进行采集,形成“案件大数据”,通过大量同类案件数据的分析,梳理出影响案件质量的要素,建立起案件犯罪事实情节、证据材料与对应法律法规的关系网络,解决类案不同办、类案不同诉的问题。

  “大数据只是给出参考,最后做决定的仍然是检察官。”冯涛说,大数据是通过对历史数据的分析对未来的趋势进行预测和预判,但是司法办案追求的是对个案的精准,除了法律效果外,还有社会效果,还有对其他人的教育引导作用。

  “法律不是僵化的条文,也不是用过去办理的案件数据就能够完整诠释的。”他说,“这和下围棋不一样,阿尔法狗可以下围棋,是因为围棋规则几百年都没有变过。但是办案不一样,特别是大陆法系,几乎没有人会用100年前的案件来指导现在的案件。”

  对是否可能出现机器代替人来判案,冯涛直言,“我们反对机器代替人。”

  “检察官的每一步都需要极其慎重”

  7月11日,大检察官研讨班在贵阳开班,研讨班再次提到要“深入研究运用大数据”,“要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

  2017年也是贵州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应用推进年”,如何理解大数据至关重要。

  “信息化和大数据,前者是把原来的业务由线下搬到线上,关注点在于业务流程的网上实现,但是大数据关注的是数据本身,通过数据碰撞和分析,改造和优化原来的业务,创造出新的业务,这才是大数据。”冯涛说。

  虽然贵州是大数据使用上的先行者,大数据的司法试点也遇到不少难题。

  “最大的问题就是对传统的挑战”,冯涛说,原来检察官已经习惯自己原有办案模式,现在要求用大数据系统,会改变其原有模式,检察官的每一步都需要极其慎重,同时客观上系统在使用初期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检察官工作量。

  “大家会适应吗?”面对政知见(微信ID:bqzhengzhiju)的提问,冯涛说,“只要方向没错,就慢慢适应吧。现在是一个过渡的时代。”

责任编辑:张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