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 09 月 0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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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项具体措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 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将建

 转自:www.gov.cn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重点任务分工(2017-2018年)》,提出了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12项具体任务措施,要求建立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发布企业标准排行榜,以先进标准引领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

国家标准委有关负责人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强制性标准是标准化工作改革的重要内容,《重点任务分工》对强制性标准改革部署了3方面任务,一是根据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对拟废止的强制性标准公告废止;二是对拟转化为推荐性标准的强制性标准公告转化,使其不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尽快完成文本修改;三是对拟整合或修订的强制性标准,按照《改革方案》要求,分批提出修订项目计划,推进整合修订工作。

在培育发展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方面,《重点任务分工》提出建立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对企业公开的标准进行比对和评价,发布企业标准排行榜,以先进标准引领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打造更多的中国金字品牌;要求全面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逐步取消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进一步增强企业质量承诺。

围绕“一带一路”建设、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重点任务分工》提出,实施标准联通“一带一路”行动计划,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承担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领导职务和秘书处工作;推进重点领域标准中外文版同步制定工作,推动中国标准海外应用;积极开展中外标准比对分析,加快提升国际国内标准水平一致性程度,主要消费品领域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达到95%以上,装备制造业部分重点领域国际标准转化率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