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 09 月 06 日 
最新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 西南考试网高考信息

河南将加大对普通高招中失信行为的惩戒

 转自新浪新闻

新华社郑州5月5日电(记者孙清清)记者从河南省招生办公室获悉,河南近日发布《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今年河南省将进一步规范招生管理,尤其将加大对普通高招中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如提供虚假信息视情节轻重3年内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今年录取不报到明年高考限制志愿填报数量。

规定指出,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

  为强化考试招生诚信工作,维护入学机会公平,规定明确,填报志愿后不履行志愿约定,或录取后不入学,均属于失信行为,河南将对失信行为采取严厉的惩戒措施。

 

  规定提出,2018年,对于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不履行志愿约定的失信考生,当批次录取电子档案停止运转;对录取后不入学实际就读等造成招生计划浪费的考生,2019年再次报名参加高考将限制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量,在实行平行志愿的各批次,允许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不超过2个。考生失信事实将记入其个人诚信档案,在普通高招录取中向高校提供,高校可将此作为对考生品德衡量的依据,拒绝录取失信考生。